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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兴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申请“莆田至长乐机场”客运班线变更“车辆投放数量及要求”,由5辆大型高一级客车变更为5辆大型高一级、5辆小型高一级客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4日开始)。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致电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0594-2658906)进行反映,来信请送达或邮寄至“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邮编:351100)。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