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交通局,市城投集团:
为强化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努力促进在建交通工程建设品质提升和安全稳定,切实做到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可控,10月中下旬,我局组织人员对《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在建普通公路水运及涉铁预埋工程质量安全评估的通报》(莆交规建〔2023〕103号)中的各单位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评,通报如下:
一、整改情况
各受评项目参建单位基本能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市交通部门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并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第三季度评估通报要求以及《整改通知书》《安全生产巡查督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反馈,但部分项目有存在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不够有力、整改效果不佳、整改不及时的现象:莆田城市快速道路联十一线跨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立交桥工程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具体整改情况见附件1、附件2)
二、处理意见
(一)对施工单位处理意见。莆田城市快速道路联十一线跨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立交桥工程的施工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评估问题整改不彻底,给予通报提醒,并作为年度信用考核的参考依据。
(二)对监理单位处理意见。莆田城市快速道路联十一线跨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立交桥工程的监理单位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认真,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给予通报提醒,并作为年度信用考核的参考依据。
关于莆田城市快速道路联十一线跨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立交桥工程复评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违约行为处理,处理结果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及市交通质安中心,并进一步督促把关问题整改到位。
三、相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查摆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参建单位深入查找评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因,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强化日常巡查以及评估问题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现象出现。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追究处理。
(二)紧盯现场,重抓落实。各单位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心和自觉性,发挥现场管理人员的动态安全管理作用,加强起重设备、模板支架、安全防护设施、人员教育交底及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制止工人不安全的行为,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从严从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三)注重质量,提升品质。各单位要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组织施工,加大对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查抽测,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理旁站,狠抓施工质量关键环节、过程和细节,严把各个工序,确保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满足要求,严禁违规施工、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全力铸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
附件:1.2023年第三季度莆田市在建公路水运及涉铁预埋工程现场质量问题复评情况汇总表
2.2023年第三季度莆田市在建公路水运及涉铁预埋工程现场安全问题复评情况汇总表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