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交通局,市城投集团:
为强化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努力促进在建交通工程建设品质提升和安全稳定,切实做到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可控,4月中下旬,我局组织人员对《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在建普通公路水运及涉铁预埋工程质量安全评估的通报》(莆交规建〔2023〕44号)中的各单位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评,通报如下:
一、整改情况
各受评项目参建单位基本能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市交通部门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要求,并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第一季度评估通报要求以及《整改通知书》《安全生产巡查督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反馈,但部分项目有存在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省道S209(莆田福州连接段)萩芦溪大桥工程、联十一线(莆田境)涵江江口至仙游枫亭段A9标段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处理意见
(一)对施工单位处理意见。省道S209(莆田福州连接段)萩芦溪大桥工程、联十一线(莆田境)涵江江口至仙游枫亭段A9标段的施工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问题整改不彻底,给予通报提醒,并作为年度信用考核的参考依据。
(二)对监理单位处理意见。省道S209(莆田福州连接段)萩芦溪大桥工程监理单位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十一线(莆田境)涵江江口至仙游枫亭段A9标段监理单位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认真,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给予通报提醒,并作为年度信用考核的参考依据。
关于萩芦溪大桥工程、联十一线A9标段复评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按照《莆田市普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及合同约定给予违约行为处理,处理结果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及市交通质安中心,并进一步督促把关问题整改到位。
三、相关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整改。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把抓好复评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作为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具体行动,扎实推进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切实做好未整改问题立整立改工作,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追究处理。
(二)严格履职尽责,筑牢防线除隐患。各单位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强化履职尽责意识,主动自觉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做到安全生产意识不放松、隐患不放过、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不松懈、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含糊,特别是监理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抓实现场巡视、旁站环节,把安全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查漏补缺,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品质管控,规范管理提质量。各单位要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组织施工,严格落实工程质量标准化措施,消除质量隐患,对现场质量问题排查要做到“有记录、有措施、有回复”形成闭环管理;要加大对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查抽测力度,规范施工现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检验,及时填写施工记录与质量验收记录,全面提升项目质量管理。
附件:1.2023年第一季度莆田市在建公路水运及涉铁预埋
工程现场质量问题复评情况汇总表
2.2023年第一季度莆田市在建公路水运及涉铁预埋
工程现场安全问题复评情况汇总表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