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交通局、市公路中心,市城投集团: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9月下旬成立评估组对全市在建普通公路水运及涉铁预埋工程进行了第三季度质量安全评估暨国庆节前质量安全检查,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概况
评估组重点对市级监督的在建普通公路水运工程2个项目9个合同段及1个涉铁预埋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内业资料、进度、人员履约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结合评估随机抽取县区监督的在建公路项目5个进行质量安全指导。签发《安全生产巡查督办函》10份整改意见68条,《整改通知书》15份整改意见91条;指导县区意见15条。
二、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外业管理方面(详见附件1)
1.外业质量主要问题:一是钢筋笼机械连接钢筋镦粗未磨平且长度不足,丝头未使用保护套保护。二是挡墙未及时拆模养护,存在蜂窝麻面现象,泄水孔设置距离偏大;挡墙浇筑后加固模板用螺杆钢筋未及时切除。三是砼路面切缝深度不足,排水沟砼浇筑后未及时养护,勾缝工艺较差。四是梁场部分T梁凿毛不到位、梁顶表面裂纹较多。五是箱梁养护不到位、同条件试块未做标记,边角拆模损坏严重;梁底板顶面保护层设置不到位,存在露筋现象。六是防撞护栏钢筋间距不均匀。七是湿接缝浇筑振捣不到位,出现浮浆、露筋现象。八是莆田火车站配套预埋工程接收井侧墙基面支撑拆除遗留孔洞未修补,基面不平整;接收井侧墙防水板搭接长度不足,破损处未修补;接收井侧墙止水钢板未按图纸进行正确安装;右线隧道监控量测预埋点整体不规范。
2.外业安全主要问题:一是路基未开挖临时排水沟。二是一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为0.1s;钢筋加工场套丝机用开关箱不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部分配电箱存在一闸多机现象,出线无保护零线,电缆线未架空。三是一些高处、临水临边和孔洞口未按需设置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简陋,作用不明显;交通要道、道路平交口、重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夜间反光标志、警示灯、导向牌设置不理想。四是拌合站“五牌一图”设置不齐全。五是人员上下爬梯设置或安全网挂设不规范。六是莆田火车站配套预埋工程接收井负二层侧墙砼浇筑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未经监理审查确认;接收井四周排水沟淤泥未及时清理;始发井循环水池旁积水严重;始发井龙门吊作业时无安全员现场指挥。
3.质量抽检情况:第三季度对市级监督项目原材料共抽检38组,合格37组,不合格1组(1组水稳集料颗粒级配不合格);对混凝土强度、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实体共抽检648点,合格641点。对县区监督农村公路项目原材料共抽检4组,合格2组;实体共抽检110点,合格98点。
4.标准化建设情况:一是拌合站料仓堆料过高,存在串料现象;料仓材料积水,排水沟堵塞;料仓标志牌混乱、材料标识牌脱落。二是钢筋和钢绞线露天堆放,且钢筋受到污染。
5.施工环保情况:部分项目路基、施工便道扬尘严重,降尘措施不足。
6.疫情防控主要问题:一是项目部出入口疫情防控点未配备口罩、免手洗消毒液、测温枪等防疫用品,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不全。二是未及时更新疫情防控一人一档台帐资料,个别人员未附健康码和行程码。三是疫情防控预案未实时修订更新等。
(二)内业管理方面(详见附件1)
1.施工内业管理主要问题:一是个别资料人员签字不全。二是自检资料砼强度报告滞后。三是部分检表中检验栏未填写、部分测表中示意图未绘制。四是支座安装检验中缺少测量放样检测表。五是缺少构造物基坑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基底承载力、张拉记录表中砼10天试块强度、压浆记录砼强度、T梁检验批复单中钢筋和模板安装情况数据。六是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七是未见消防器材安全检查台帐。八是未及时更新机械设备台帐和安全检查台帐等问题。
2.监理内业管理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内业资料滞后、签字不全。二是巡视日记、监理日记等内容简单、无具体问题记录。三是抽检资料中砼试验检测报告滞后、数据填写不规范、示意图未绘制。
(三)进度方面
第三季度,在“喜迎二十大”的良好氛围下,各在建项目进度较上季度普遍有所加快。纵三线仙游境内段工程第五合同段征迁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全力推进路基、桥涵建设。个别项目标段因报批、资金等原因,年度累计完成投资滞后序时,如省道S209(莆田福州连接段)萩芦溪大桥工程项目、联十一线(莆田境)涵江江口至仙游枫亭段A5标段等。
(四)人员履约及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情况
人员履约情况:本季度各项目标段人员履约总体较好(具体履约情况详见附件3);
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情况:联十一线A5标段、A6标段、A8标段、A9标段、仙游纵三线第五合同段均未按《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要求进行规范整理,特别是A6、A8标段内业资料较为混乱。以上各项目标段必须于10月30日前严格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进行规范整理,我局将进行抽查整改情况。
(五)县区监督项目评估情况(详见附件3)
根据县区项目实际情况,本季度共对5个县区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指导服务,主要存在问题:一是钢筋加工场配电箱破旧,箱门损坏、电线老旧存在隐患;二是住人集装箱未配置灭火器;三是乙炔瓶与氧气瓶卧放且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四是旧桥等作业点临边防护设置不到位;五是桥台浇筑完成拆模、养护不及时;六是水泥稳定层养护不到位;七是已浇筑的混凝土路面出现污染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及时整改闭合,积极自查治理。各单位要针对第三季度评估发现的问题,督促存在问题的参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整改到位,按时反馈整改资料。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首要责任,严格督促、核查整改情况,同时要督导项目加强自我排查,强化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内业管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各县区交通局、质监机构要对所属监管农村公路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延伸拓面,加强监管,抓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控。
(二)落实质量责任,把控交验程序。各单位要督促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按规定落实设计使用期限内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针对完工项目,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及时推进外业项目检测及整改工作,整理完善内业资料,并严格落实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竣)交工验收工作,按照规定投入运行。
(三)加强安全督导,规范人员行为。各单位要持续推进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极端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敏感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做到消除事故隐患不放松,整治工作不达目的不放松,并将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作为各类整治工作重点,督促指导在建项目参建单位人员履实责任,注重从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督促推进各项目参建单位抓紧抓实从业人员特别是特殊工种人员、新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遵章作业的能动性,从源头上杜绝违章作业。
(四)强化内业管理,提升内业质量。各单位要督促在建项目参建单位提高对工程内业资料的重视程度,杜绝“重外业,轻内业”的现象,做到内业资料根据现场施工实际边整理边归档,并加强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技术素质,防止内业资料逻辑性较差、数据性错误、资料缺失等现象出现,确保内业资料满足“准确、齐全、及时、完整”的要求。
(五)坚持品质理念,落实标准管理。各单位要督促在建项目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施工质量管理理念,坚持品质工程建设标准,严格落实标准化管理措施,强化技术交底、技能培训和原材料质量控制关键环节,淘汰公路水运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大力推广应用“四新”技术,促进施工过程规范化、施工工艺标准化,强化工程实体和外观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六)常抓疫情防控,把准人员底数。各单位要督促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上进一步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紧跟、责任上压实,严格落实人员进出登记、测温、戴口罩、场所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摸清摸准所管理在建项目重点人员底数,加强“一人一档”登记造册和动态管理,有效落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做好重点人群周期性核酸检测组织工作,做到“应检尽检”。
(七)持续摸排落实,深化领域整治。各单位要持续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强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宣传,提升站位抓推进,持续发力抓整治,紧盯容易产生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开展常态化线索摸排,确保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再深入、重点领域整治再推进,切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八)强化扬尘管控,改善施工环境。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方案,明确控制要点和重点内容,实时关注市生态环保信息动态,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加强现场巡查强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在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情况下,更安全、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建设工作。
(九)对照年度目标,全力加速攻坚。各单位要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协调调度力度,对照年度投资计划,加快推进莆田境内G228未贯通路段、联十一线、木兰大道三期、联一线南日岛路段、纵三线游洋梧椿至沽山段等重要路段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紧盯滞后项目,集中攻坚、分类梳理,认真分析滞后的主要原因,以问题为导向,分类制定攻坚推进措施,充分利用项目协同推进机制,及时提请通过专题协调、部门集中研究、政府协调等方式解决存在问题。对建设资金未落实、征迁问题滞后的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快速推进。
(十)压实整改责任,落实反馈闭环。评估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市交通质安中心签发的《整改通知书》和《安全生产巡查督办函》为评估意见,人员履约、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施工扬尘等其他方面以本文件通报问题为意见,建设单位要组织整改落实及跟踪整改情况,并按照整改期限要求及时反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予以处理。各单位要督促各项目整改到位,其中《安全生产巡查督办函》中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由各县(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以正式件书面反馈我局及市交通质安中心。
附件:1.2022年第三季度质量安全评估问题汇总表
2.县区监督项目评估情况表
3.人员履约情况表(2022年第三季度)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