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1:03 | 来源: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莆田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put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电话:0594-2221068,传真:0594-269958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发展任务的重点、亮点,积极适应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工作视野延伸至交通工程、交通物流、交通出行、交通执法、交通安全等交通运输领域全行业,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能够更加有效地支撑交通运输部门的各项工作,2023年我局被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文明办评为全市系列宣传优秀组织者,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交通、关心交通、参与交通。 

  (一)依法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数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数1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数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数42条。今年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处理诉求件243件,未出现逾期查阅、逾期回复、办理不到位、回复不规范等现象;牵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6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2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化,全面提升申请、登记、处理到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完整性和系统性,确保每一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都能得到有效处理和回应。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9件,已按照《条例》规定时限和流程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连续性”作为前提,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等规章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明确制度依据,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定期把涉及群众利益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 

  我局及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塑造良好交通运输行业形象,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今年累计发布解读材料10份,均采用新颖的政策解读方式,重视使用形象生动、浅显易懂的表述以及图形化展示等大众喜爱的传播方式,以增强解读的吸引力和理解度。及时转载部、省级政策文件,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方便群众了解交通运输行业的最新政策法规。 

  (四)强化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局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做好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更新及维护,2023年我局网站共开展8期民意征集及网上调查、3期在线访谈栏目,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及时回应,确保了反馈的质量和回复的及时性。 

  (五)强化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对局网站日常运营的监管力度,确保全面而细致的监控覆盖。根据每月市数字办网站检查报告,迅速响应并实施相应措施,有效地预防、降低和消除网络安全紧急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1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0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2

行政强制

10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17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17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17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遵循相关管理规定,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工作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完善程度还需加强;主动提供信息的内容和质量及业务能力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信息公开的内容可以更加全面和丰富等。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是利用多种传播方式和宣传媒介,持续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广,提升公众对此项工作的认知度,更有效地服务于公众需求;二是继续通过信息公开专业培训和会议传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的栏目、内容和形式,做到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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