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T00117-2700-2023-00059 文号 莆交办函〔2023〕85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3-09-22
标题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要求对中军出行网约车平台公司实施临时下架处理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PT00117-2700-2023-00059
文号 莆交办函〔2023〕85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3-09-22
标题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要求对中军出行网约车平台公司实施临时下架处理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要求对中军出行网约车平台公司实施临时下架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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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网约车聚合平台: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网信办秘书局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2〕6号)等要求,在莆田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平台公司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莆田市规定的许可条件,并按照规定上传相关基础静态信息及运营数据等。

  经查,中军泰航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中军出行)已不具备线下服务能力,经营条件与许可条件不符,未按规定上传相关基础静态信息及运营数据等,且在行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拒不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要求各网约车聚合平台自2023年9月25日零点起,对该平台公司实施临时下架处理,下架期限为30天,待该平台公司完成整改并通过行业管理部门核查后,方可允许上架运营。

  请各网约车聚合平台严格按照要求,对该平台公司实施临时下架处理。同时,督促各网约车平台公司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告相关经营者有关整改要求,认真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各网约车聚合平台实施临时下架处理结果,请及时书面报送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2212318。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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