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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的通知》文字解读

2024年04月01日 11:03    来源: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莆田市财政局于2024年3月21日联文印发了《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的通知》(莆交规范〔2024〕1号),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道路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莆田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莆田市道路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原《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的通知》(莆交规范〔2023〕3号)同时废止。

  二、主要目标

  加强和规范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道路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主要内容

  (一)莆田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对《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补贴资金、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和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对各县(区、管委会)的资金分配办法,形成《莆田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总则、部门职责、资金使用范围及分配方式、监督检查、附则等五部分,共十八条细则,内附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补贴资金、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和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等三个资金分配办法,并对部分考核项目的分值以及部分考核项目的内容进行调整,使之更符合我市对各县(区、管委会)的资金分配工作实际。

  (二)莆田市道路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对《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道路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借鉴其他地市经验,形成《莆田市道路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总则(含名词解释、市县两级财政交通部门职责等)、申请条件、材料、程序(重点参考十二五、十三五的相关要求)和分配使用、附则等六部分,共十八条细则。

  四、解决的问题

  根据省级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原则,我市实施细则划分了市与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使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道路客运站点发展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在我市的使用更加规范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端旭  蔡爱峰  杨海山 

  联系电话:0594-2692459  0594-2212318  0594-2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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