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普通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8年实施以来,不仅规范我市普通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的计划、招投标、设计、监理、施工及验收等各环节的管理,而且提高养护工程实施质量和投资效益。但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及莆田市政府等相关文件的实施,《管理办法》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当前行业规定,需再次修订。《管理办法》第四次修订经市交通运输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实施。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33号)和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5220-2020)、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建[2020]11号)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等文件相统一,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工程实施质量和投资效益,对《管理办法》进行第四次修订。
二、主要内容
《莆田市普通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四次修订)》共九章五十四条,主要对莆田市普通专养公路养护工程进行定义和分类,规范养护工程的计划、设计、监理、招投标、施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1.总则。一是明确本办法修订的依据;二是对普通专养公路养护工程进行定义和分类;三是明确养护工程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四是明确养护工程管理中市局和分局的管理内容。
2.计划管理。一是明确养护工程计划编制的原则和优先安排的顺序;二是明确如何建立养护工程计划项目储备库;三是年度养护工程计划编制依据和流程;四是明确养护工程执行计划代立项的管理制度和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
3.设计管理。一是明确养护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和设计遵循的内容;二是明确养护工程预算编制依据、设计费计取和安全专项经费计取的规定;三是明确5000万元以上的养护工程实行标准化管理的规定;四是明确设计文件审查的负责部门和设计文件必须通过审查后方可使用的规定。
4.监理管理。一是明确养护工程监理费计取标准;二是简化施工单项合同400万元以下养护工程的监理规定。
5.招投标管理。一是明确养护工程必须依法公开招标的,如: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类采购,施工和重要设备、材料类采购,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保持一致;二是对养护工程低于必须公开招标的,如: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类采购,施工和重要设备、材料类采购,进行规范细化;三是明确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及结算的审核规定;四是明确养护工程招标核备、监管的负责部门;五是明确招标失败的处理规定。
6.施工管理。一是明确养护工程交通保障、安全作业方案的审查、审批要求;二是明确分局在养护工程施工管理中的责任;三是明确养护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的依据;四是明确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内容。
7.工程验收。一是明确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按一阶段验收;二是明确养护工程验收的依据、条件、程序和主要内容;三是明确养护工程验收的负责部门;四是明确养护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和依据;五是明确养护工程验收的期限要求和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规定;六是养护工程验收合格后,明确编制财务决算的期限。
8.监督检查。一是明确养护工程作业单位必须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和机构检查;二是明确分局应当履行的养护工程管理职责和市局应当履行的监督职责;三是根据上级规定,开展标后监管和信用考核工作。
管理办法解读咨询人:市公路局 高建荣
咨询电话:0594-691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