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处罚ID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没收金额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公示日期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备注 |
| 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 林国兴 | 闽莆直交执(2018)罚字第327号 | 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 罚款 |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参照《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道路运政)第2835序号一般情节规定 | 1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018-7-24 | 0 | 350300 | 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