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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01月14日 10:34        字号:    

市政府:

  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交政法〔2020〕4号)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莆交运法〔2020〕14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力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2020年共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9次,其中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题学习5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开展“放管服”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提升局党组成员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守责、负责、尽责,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

  (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业发展水平

  一是平台经济效益显著。积极响应市委号召,突出开放招商、强化项目带动,引进第1家省际油品运输企业,新增船舶11艘。平台经济项目推动有力,物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司机个体户37250户,累计开票金额达160.14亿元,纳税2.49亿元,位居全市纳税大户第4位;瑞钢联集团多式联运完成钢材贸易15.2亿元。二是“互联网+交通”充分发展。完成湄洲岛4处共34座充电桩建设,投放云度新能源汽车74辆,共分布5个网格、建设33个网点,基本覆盖湄洲岛全岛旅游、商圈、出行、饮食等线路站点。无人驾驶示范工程,已完成无人驾驶体验路段建设,并由一汽集团制定自动驾驶体验线路项目,实现常态化运营体验。许可准入9家网约车平台企业进入我市开展网约车运营,进一步明确网约车平台、车辆、人员三项许可事项,规范网约车平台管理,推进网约车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三是运输结构逐步优化。引导鼓励运输企业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高排放车辆,支持货运车辆重型化、厢式化和专业化发展,全市新增更新货车628辆,完成投资14710万元。不断优化水路运输结构模式,鼓励发展省内货运滚装运输船舶,放开省内成品油运力调控,增加运力约2万吨。四是“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73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细化,绘制“审批导图”和网络即办模式,植入我市“开卷式”审批系统,打通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降低审批办事成本,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2020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0711件,其中承诺件118件,即办件10593件。

  (三)加强法治宣传,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制定印发《莆田市交通运输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方案》,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邀请局法律顾问为市直交通系统干部职工作民法典专题讲座。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律制度的意见》要求,我局与壶兰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聘请该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重大决策、行政复议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

  (四)全面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1、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依法明确莆田市交通运输局权责事项277项,其中: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149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监督检查16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1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46项。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及时公示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行政处罚流程图流程、行政执法出题的执法依据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我局官网定期公示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明确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购置30部行政执法记录仪、4辆执法车上均配有视频监控,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今年1-11月,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805人次,检查道路运输企业597家次,检查车辆20544辆次,检查客货运站、港口和码头89次,已办结各类案件1474件,罚款455.09万元。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检测货运车辆18904辆,处罚超限车辆275辆次,卸载货物10388.4吨,实施“一超四罚”11起。查处非法经营133件(含非法网约车),罚款119.5万元。

  3、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运输管理方面“双随机”工作:2020年进入名录库企业共50家,共抽查企业19家次,发现问题已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反馈。工程监督方面“双随机”工作:2020年至今,共检查项目户数9项次,责令整改224条问题。积极牵头与市公安局对超限运输及危货运输企业开展了联合双随机检查,共抽取了6户企业作为检查对象,责令整改户数6户,督促企业整改反馈。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开展校车安全联合双随机检查,共检查11户,未发现问题。

  4、强化行政执法监管

  一是强化客运车辆“站外组客”、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采取“四不两直”、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和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突出对高速公路互通口的客运车辆的执法监管,针对群众举报,外省籍客车经常串线在黄石高速路口等路段非法组客行为。加大出租车、网约车非法营运整治力度。对“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平台违规派单处以3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是强化货运执法监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联合运管等源头管理部门,重点查处危货运输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托运人委托无运输资质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企业动态监管平台进行监管。针对清明节、五一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量投入,加密路面巡查频率,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对市区、高速互通口、车站、码头、人员聚集区、景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

  三是强化路政专项整治。加大对国省道集镇路段和桥梁、危桥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公路、公安、城管部门开展路域环境治理,重点打击滴、撒、漏和清理路边违章建筑、搭盖以及乱摆摊设点、未经许可设置非交通公路标志、桥下空间等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超限超载治理。落实治超工作职责,推动交通、公安部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督促货运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一超四罚”。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检测货运车辆18904辆,处罚超限车辆275辆次,卸载货物10388.4吨,实施“一超四罚”11起。联合市公安交警支队对4家因“百吨王”被查处通报的货运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积极与市公安交警召开推进会,定期对两个治超站督促检查。科技治超工作取得成效,仙游金沙治超站已完成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于6月25日投入使用。

  二、2021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按照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适应形势要求,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信用、责权一致,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一)加强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普法教育是当前在职教育的一项基本内容,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定期法律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业务水平和执法工作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工作基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要通过内部调剂、优化配置和机构整合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使交通运输法制机构在编制、规格、人员和业务经费配备上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需要,努力提高法制工作人员执行力建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办法、方式和标准,使之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创新形式,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工作交流,推动监管水平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级权力和责任清单工作。进一步精简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和“全程网办”办事清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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