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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交通局: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继续做好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6]21号)“挂钩帮扶的市、县两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每年筹措资金不少于10万元”要求,经12月31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将我局挂钩帮扶的盖尾镇新窑村10万元拨付至你局,用于支持该村交通项目建设。该资金为专项资金,请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监督。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