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运输管理处(含湄洲岛运输管理所):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方案,已经莆田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的通知》(莆财建〔2020〕111号)文件精神,现予批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净调减在职人员工资、离休费、社保缴费及改革性补贴等基本支出预算8.32万元(详附件1)。
(二)项目支出预算调整
调减年初项目支出预算4.75万元(其中:当年支出指标4.75万元,详附件2)。
二、预算调整项目绩效管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本次调整的项目支出预算,你单位要在11月30日前通过预算绩效一体化系统做好预算绩效目标调整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你单位要认真落实《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莆财预〔2020〕60号)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本次暂按你单位填报的支出经济分类批复,若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不符,要在执行中按规定报批调整,并持续加大压减力度。
(二)今年财政供需矛盾仍然突出,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本次预算调整后,除救灾、抢险等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事件通过动用预备费列支外,年内不再考虑你单位的新增支出需求。确实需要的新增支出,全部通过调整既有预算支出结构解决。
(三)2020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除工会经费和可结转至2021年6月份的公用经费、奖励性绩效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预算指标外,年底未形成实际支出的全部清理收回;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附件:1.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基本支出预算调整表
2.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调减表
3.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调整表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6日